首页>工作之窗>监督检查

郓城县: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 做实做细再监督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23

  “问题的发生,暴露了镇政府在塌陷土地面积测量和附属物清点工作中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力。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近日,郓城县纪委监委向该县某镇下发了一份监察建议书。

  事情还要从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近期查办的一起案件说起,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镇某村村委委员邵某在塌陷土地附属物清点工作中篡改果树数量,虚报冒领青苗补偿款。针对此类问题,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向该镇发出监察建议书,直挖病灶,提出“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塌陷土地面积测量和附属物清点工作管理;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认真纠正塌陷土地面积测量和附属物清点工作问题;抓好村财务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知情权”等整改建议,明确要求该镇认真整改、抓好落实。

  这是郓城县纪委监委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利器”,倒逼责任单位弥补漏洞、健全机制、担当尽责的一个实例。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做实做细再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聚焦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反馈、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深入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出“祛病”良方,督促责任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书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原”,今年以来,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建立台账、统一管理、约谈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全程监督、限时办结,以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的‘利器’,我们要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改、以案促纠、以案促建,实现标本兼治。”郓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菏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