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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先行区:“一案一反馈”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2-13

  “你街道送来的违纪案件卷宗存在证据、程序方面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已经列出来,请尽快补充完善。”近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纪工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通知大桥街道纪工委来领取反馈清单,对卷宗“回炉”。

  为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和相关文书,先行区纪工委从今年6月开始探索“一案一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法,区纪工委纪检监察室、各街道纪工委在自办案件内审过程中,将案件卷宗送至区纪工委审核,区纪工委案件审理室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先行区纪工委制定了严格的案件审理意见反馈流程,制作了《案件初步审理意见表》,收到案件后,案件审理人员立即对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等每个环节,以及主体、证据、依据等每份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从中发现程序漏洞,查找质量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以列问题清单的方式填写《案件初步审理意见表》,报领导审批后及时反馈给案件审查调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对标意见表列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及时查漏补缺。今年6月以来,区纪工委共审理自办案件32件,发出《案件初步审理意见表》11份,提出口头反馈意见56条。

  “街道纪检干部流动性比较大,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还有待提升,经过区纪工委的审核,我们心里更踏实了,这也是一种业务指导。”大桥街道纪工委书记孙明说。

  “采用‘一案一反馈意见’的做法,相当对案卷进行预审,为案件审查调查部门提前把关。”先行区纪工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关于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等有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流程,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济南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