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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利息钱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14

  “刘会计,这是发的什么钱啊?”在聊城市茌平区振兴办事处宋庄村,村民刘忠庆拿着宋庄村会计刘某青送到家里的5元3角钱,一头雾水地问。

  “忠庆,去年咱村里‘煤改气’的时候收了你2000块钱押金,这是2000块钱押金的利息钱。”

  “去年返还本金的时候不是已经给了7块钱的利息吗?”

  “哎,当时村委会只是返还了部分利息,没有全部发给你们……”

  让刘忠庆感到意外的利息钱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还得从茌平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说起。2019年8月,茌平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振兴街道办事处34个村级党组织,宋庄村便是其中之一。根据宋庄村提供的“三会一课”记录情况,巡察组提前了解到宋庄村在2018年开展了“煤改电”工程,于是在调查走访、与群众座谈时,特意对开展“煤改电”工作进行了解。

  “村里开始是打算实施‘煤改气’,因为条件限制后来实施了‘煤改电’。”62岁的老党员王某河说。

  “村里有多少户群众进行了改造?”巡察组成员问道。

  “大概有60多户吧。有的群众担心缴到村里的押金退不回来,就没有报名进行改造。”

  “实施‘煤改电’工程,村里收过押金?”

  “刚开始收了2000元押金,后来全部返还了,还给了7块钱的利息呢……”

  老大爷的话引起了巡察组成员的注意。从宋庄村回来,巡察组对此事进行了深入研判。宋庄村对60多户群众每户收取2000元押金,涉及金额达12多万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这笔钱被存放在哪里、是否涉嫌被挪用、每户7元的利息是如何计算产生的……这一系列问题让巡察组决定作进一步调查。

  通过相关人员谈话、查阅账目资料,巡察组了解到,宋庄村于2017年下半年被确定为“煤改气”任务村,因为上级只负担取暖设备及取暖设备之前的材料和安装,取暖设备后边的管道及暖气片需由村民自己负担,经宋庄村“两委”开会商定,向报名参与“煤改气”的61户村民每户收取押金2000元,用于后期本户购买暖气片、管道等费用。2018年2月宋庄村共收取押金122000元,因条件限制,宋庄村最终没有实施“煤改气”而是实施的“煤改电”,但因“煤改气”而收取的押金没有立即返还群众。至2018年10月“煤改电”工程结束后,宋庄村将收取的122000元押金退还给群众。期间,122000元押金共产生利息750.03元,其中427元利息以每户7元均分给群众,剩余323.03元被用于其他村级支出。

  事情调查清楚后,巡察组立即对宋庄村下达了边巡边改通知书,要求宋庄村将323.03元利息款退还给群众,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巡察组真是火眼金睛!”在回访落实利息款发放情况时,村民纷纷对巡察组竖起了大拇指,“咱们老百姓都不知道的事情,巡察组调查得这么清楚,还督促村里将这个钱返给我们。钱虽然不多,但让我们心里热乎乎的。”(聊城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