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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监察建议靶向纠治“三资”痼疾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6-04

  “建议书中提到部分村干部经济行为‘公私’不分,存在举债发福利、账外欠款不履行民主决策手续等问题,你们是如何开展整改的?”5月23日,烟台市莱山区纪委监委对莱山街道开展监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检查。

  “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村干部在经济活动中职权边界的实施意见》,严格区分公私界限,严厉查处越界行为……”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庆业对整改落实情况逐一汇报。

  今年2月,莱山街道收到了一份来自区纪委监委的监察建议书。建议书直指莱山街道在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存在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招投标管理不严格、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6条,并提出相应的监察建议。

  “收到建议书后,犹如‘当头棒喝’,问题指得很实、脉把得很准。”莱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庆业说道。根据监察建议,莱山街道迅速开展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采取账目审计、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强化“三资”监管,相继出台《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村“两委”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采取签订承诺书、公示承诺事项、全民监督等方式约束干部行为。3月29日,莱山街道向区纪委监委递交了一份详实的整改工作报告。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韩子涛翻看整改报告时想到,“整改工作有没有达到效果,不能仅听被建议单位‘自说自话’。”

  5月初,区纪委监委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整改情况杀“回马枪”,不打招呼直插现场,深入各村居对照问题台账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及时对整改工作纠偏纠错,并现场反馈问题24个。

  “‘三资’领域是我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莱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韩慧艳介绍道。“2018年莱山区全年查处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77起,其中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占到84.4%。”

  莱山区纪委监委在充分总结农村“三资”领域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和共性规律,今年以来,共向辖区街道园区、部门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8份,指出问题20余条。

  一石激起千层浪,整改工作全面铺开,多点开花:滨海路街道推行“村务质询法”,破解村务“看不清、弄不明”的问题;解甲庄街道施行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七步工作法,解决制度执行不严的难题;莱山区民政局开展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被建议单位通过整改,共排查问题34个,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廉政警示教育10余次,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规定5项,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2条,立案2起。

  “一纸建议书,能带动标本兼治大文章。”莱山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薛萍说道,“下一步,我们还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被建议单位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考核评议、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扩大监察建议成效。”(烟台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