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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制定规范派驻机构廉政谈话制度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6-03

  “要以文化系统出现的严重违纪案件为警醒,举一反三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堵塞制度机制漏洞,严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4月28日,金乡县纪委派驻第一纪工委书记李若军,在对县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时说。

  为做细做实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金乡县纪委监委于今年2月制定了《派驻机构廉政谈话制度》,立足“早提醒、早警示、早治疗”,对派驻机构廉政谈话的类型、内容、方式和程序、方法进行详细规范,加强对驻在部门单位班子成员的谈话提醒,不断夯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使咬耳扯袖、抓早抓小成为常态。

  廉政谈话主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就所在系统、部门单位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件、干部的纪律作风问题等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同时,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提醒,并对提拔任用、调整使用的领导干部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有严格的程序和方法,谈话之前,要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职责范围、业务特点,尤其是廉政风险点,拟定谈话提纲;谈话结束后,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跟踪监督,并及时归档整理。”李若军介绍。

  “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教育是万万不能的,必须用好用实廉政谈话这一方式,发挥派驻日常监督作用,让廉政谈话教育入脑入心。”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卢静表示,县纪委监委将廉政谈话的情况作为周工作例会汇报的内容之一,并把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廉政谈话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截至5月初,县纪委各派驻纪工委已对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7次。(济宁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