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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对不实举报公开澄清正名 为担当者担当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5-28

  “虽然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被举报后确实有点消极,工作上也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现在组织为我澄清正名,以后工作起来更有底气了,也更硬气了。”看到冠县纪委监委发布的澄清通报后,冠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闫成勇激动地说。

  为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错告、诬告给干部带来的思想顾虑和负面影响,4月底,冠县纪委监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廉洁冠县”和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冠县在线”等平台发出通告,对3起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其中就有对闫成勇冒领扶贫款不实举报的澄清。

  今年以来,冠县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出发点,旗帜鲜明为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制定了《冠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建立容错免责减责机制,明确10种情形,予以免责减责;建立容错纠错改正机制,明确6种情形,予以纠错纠偏;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对认定干部受到错告诬告的,采取多种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县电视台公开澄清失实举报,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化解了矛盾,树立了村干部的威信,也让我们基层干部更有信心了,只要不占公家便宜,真心为老百姓服务,组织就是我们的坚强后盾!”柳林镇一名村党支部书记看到关于其他村支书的澄清通报后,感慨地说。

  今年以来,冠县纪委监委对5名符合容错条件的党员干部进行减责,并对3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及时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容错免责减责机制、澄清保护机制,从制度上消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云生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旗帜鲜明地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切实发挥澄清正名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聊城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