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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澄清不实举报 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担当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2-07

  “终于能继续踏踏实实工作了,谢谢组织还我清白!”8月9日,当调查结果宣布后,青岛市崂山区一位被举报的党员干部感慨地说。

  今年6月,崂山区纪委监委接到上级转办的一条问题线索,举报信匿名反映崂山区某处级党员干部存在以权谋私,为女儿谋取在大学好专业就读机会;在女儿结婚时搞奢靡之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

  因举报信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内容笼统且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查组要求被举报人对举报信反映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与被举报党员干部接触过程中,其情绪一直较为激动,核查组引导其调整心态,正确对待举报内容,实事求是作出说明,不要影响正常工作生活。根据被举报人的书面说明,核查组通过实地调查、网络查询等多种途径进行核实。经查,举报信反映内容均不属实,经报请领导批准,对反映该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

  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不实举报令干部蒙冤,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破坏了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为激励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今年2月,崂山区研究制定了《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从“健全激励机制、健全能力建设机制、健全保障机制、健全考评引导机制”四个方面,为敢想者“开绿灯”,为敢干者“兜住底”。同时,在全区开展为期三年的“敢于担当、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依法作为”主题实践活动,评选树立“履职尽责好干部”“改革创新好干部”“攻坚克难好干部”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干部的实干情怀、干事魄力。

  “严管之下也要厚爱。我们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的担当,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积极维护广大干部的合法权益。”崂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丹丹说。今年以来,崂山区纪委监委严格执纪监督,匡正担当作为新风气。截至目前,对涉及3名正处级干部的不实举报在一定范围内为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青岛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