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首页>工作之窗>组织建设

烟台:“案管小课堂”促进业务能力大提升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2-28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情况的填报分为七个部分:接收信访举报情况、受理处置线索情况……”日前,在烟台市纪委监委举办的“案管小课堂”上,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王军围绕案件监督管理系统的使用等问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讲解。来自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的100余名干部参加了培训。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2021年6月,烟台市纪委监委启动了“案管小课堂”活动,组织从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轮流上台授课,并定期邀请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以及上级纪委监委业务骨干传授、讲解业务心得,以讲促学、以学促干。

  “活动启动前,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调研课程需求、征求培训意见等方式,梳理大家的业务短板和想学习的知识,制作选题清单,确定培训主题,每次授课都有重点地选取一个业务方向或具体问题展开详解,确保有的放矢。”烟台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宋君华介绍,“案管小课堂”事先公布授课人、授课内容,为干部是否参加提供参考,做好听课准备;每期课程本着“谁精通、谁擅长、谁讲解”的原则确定授课人,精心收集问题、准备课件、现场答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导向,通过“小班次”循环授课的方式,解决“听一遍课掌握不透彻”“授课时间与工作时间冲突”等问题,帮助干部兼顾工学关系,巩固学习成果。

  “我们以选题制、小切口的形式,建立起培训时间短、节奏快、内容实用、重点突出的教学模式,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管小课堂”已举办12期,500余人次接受培训。(烟台市纪委监委)

Copyright www.sdj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纪委监委版权所有网站首页网站声明 鲁公网安备 37010302000911号鲁ICP备05019079号-2技术支持: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