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队伍建设

利津县:以案促改练内功 以案代训淬铁军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14

  “办案人员的政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为我们成功办理留置案件提供了坚强保障,审理的提前介入和审核把关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刘光兴说到。

  “也要认识到在法律知识运用、书证物证调取规范等方面暴露出的经验积累不足、运用不熟练问题,今后要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办案程序的熟练度。”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尚凡斗指出。

  2018年11月12日,在利津县纪委监委办理完成一起留置案件后组织召开了案件办理专题研讨会,会上,大家重点围绕留置案件的办理程序、纪法衔接、案件办理各环节存在的不足,以及在案件办理中需要改进的方向进行了总结交流。同时对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利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查办治本功能,重大典型案件结案后及时召开专题研讨会15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分别从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实战训练、巩固深化监督上下功夫,打好案后组合拳。

  注重总结“练队伍”。利津县纪委监委注重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选派业务骨干对谈话讯问技巧、调查取证规范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以此进一步提炼以案代训的经验成果,不断深化转隶后队伍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组织专题培训、纪检干部大讲堂共9期,提升了整体业务能力,全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执纪尖兵。

  庭审现场“强本领”。利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实战化”思维,先后组织一线办案、审理人员161人次前往当地法院旁听重大职务犯罪类案件,探索建立了旁听庭审常态化机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程序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

  深化监督“堵漏洞”。在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不分设的情况下,利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开展执纪监督新路径,针对案件暴露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的问题,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有效途径,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努力实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东营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