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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加强对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6-12

  近日,淄博市纪委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紧盯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加强对纪检干部工作时间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 

  突出对遵守“六项纪律”情况的监督,明确6大类30项监督内容。围绕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纪检干部外出报备、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提醒、廉洁家访等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纪检机关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等的监督责任。对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问题,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及时调离岗位;对未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应当处理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淄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