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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十查十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26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济宁市纪委监委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市开展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采取“十查十改”措施进行整治。

  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改进工作落实机制,狠刹“唯上不唯下、求虚不求实、图名不图事”的不良风气。二查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改进调研方式,提倡带着问题、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实情、摸真情。三查服务群众“推绕拖”、吃拿卡要、“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改进服务方式方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四查项目建设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问题,改进项目的评价考核办法,严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五查召开会议层层重复开,检查评比走马灯的问题,改进会风和检查评比办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六查出台文件上下一般粗、抄袭拼凑的问题,改进文风,反对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七查决策部署怕担当、不表态,层层往上推责的问题,改进责任担当意识,严肃追究失职失责行为。八查落实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绩,挤干空心材料的“政绩水分”。九查履行职责热衷于签责任状走形式、将责任下移的问题,改进责任落实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十查对待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的问题,改进“老好人”思想,坚定原则立场,敢于碰硬、敢于攻坚。

  专项整治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4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整治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约谈提醒,督促整改。(济宁市纪委监委)